5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提出了四大方面25项具体工作。《计划》特别提出,今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目前,已经有一些国企主动展开员工持股尝试。如何提高国企的竞争力一直是国企改革的重要课题,而员工持股通过把企业绩效与员工利益挂钩,可以在员工和企业之间构成一种激励相容机制。同时,这还有助于国企内部形成一种共同体意识,增进员工的公平感,促进一种具有亲和力的独特的国企文化的形成。
但是,员工持股改革也应该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式谨慎、依法推进。在顶层设计上,应该探讨哪些国企适合员工持股而哪些不适合。而这也需要在整体上对国企进行分类,把公共性和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区分开来,采取不同的改革策略。同时,员工持股具体如何操作,应该有详细的规范,包括企业内部如何形成方案,以及监管机构以何种标准审查批准等。员工持股的定价也需要合理、规范,以公平价格或市场价格为依据。
此外,我们还应该考虑如何最好地发挥员工持股的激励效果,比如采取期权激励等方式,鼓励员工自发地为国企的长期效益着想并努力,而不是造成“搭便车”现象或者各种损害国企长期发展潜力的短期行为。因为是一种新的尝试,所以员工持股改革必须缓步推进,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对效果进行评估,以考察实行员工持股是否实现了增强企业效益的目标,并以此为依据不断调整改革方向。
员工持股将成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国企改革应该突破“姓公姓私”的过时观念,产权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探索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方面的改革,有望提升国企的效率和活力,让国有资产的产权所有人即全民得益。但前提应该是国企产权的明晰,这就需要对国企资产有公平合理的评估体系,以及资产交易的监管制度,既避免这个过程中的国企资产流失,同时也充分地保护与国资合作的社会资本的权益。
员工持股是一种薪酬改革,但这只是国企改革的一个方面,还需要其他领域的举措来配套。目前整个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正在讨论之中。国资委将研究起草关于国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企改革的大方向应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要是合法的权利就应该享受平等的保护,以调动各种力量参与混合所有制的积极性,打消其怀疑顾虑心理。国企改革还需要明确国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国企主要发挥作用的领域,从而给予其他所有制主体以合理的预期。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资本的不同特点和优势,实现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促进经济转型和新的增长点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