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显示,浙江众成自从2010年上市以来即实行了高送转的分红方案。2010年—2012年的分红方案分别为每10股派2元,每10股派3元,每10股派8元,分红金额分别为2133.4万元,5120.16万元,13653.76万元。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的分红金额竟然占到了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33.72%,
从总体来看,公司上市三年分红金额都在1.2亿元以上,这就相当于公司的现金很大一部分用于该分红而不是投入生产。
对于这种与业绩不相符合甚至超出净利润的高送转行为,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也曾对理财周报(微信公众号:money-week)记者表示:“业绩差的公司进行高送转是为了迎合投资者口味,玩数字游戏,其实质上对于公司来说并没有意义。”
高送转一方面可以刺激公司股价,另外一方面,控股股东也可以通过高送转的形式扩大股本,并通过减持套现的形式实现财富价值。
合资公司合法性存疑
浙江众成日前的风波不断,近日公司又被卷入其合资子公司的纠纷之中。据相关媒体报道,浙江众成成立的合资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日前收到证监会询问。据了解,举报人为与上市公司共同合资的银河世纪的股东余一中。
据悉,银河世纪成立于2010年,公司股东分别为余一中和余谈,其中余一中持有公司60%的股份。而银河世纪花了近百万元开发了纸币包装技术。此后公司将该项技术卖给了众大包装。
然而余一中表示,对于转让该技术丝毫不知情。其表示,当时是余谈通过欺骗的方式让他签订了一份扩股协议。此后,余谈瞒着他对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做了工商变更,变更后,余谈的股份变为4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而余一中的股份则被稀释为45%。
在这种前提下,余谈以银河世纪公司和个人的名义与浙江众成签订了合营协议,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并分别占到公司注册资本的35%和15%。
但是,没到1个月,余谈又变更了出资方式,选择以现金出资的形式,其主要原因为该专利技术难以评估价值。但是到了今年4月份,余谈和银河世纪又将出资方式变更为原来的专利技术出资,其出资比例分别为39.17%和10.83%。
对于反复变更出资方式的行为,分析人士认为,专利出资没有现金出资直观,针对专利的评估价值被指过高,这需要进一步考核是否有利于收购公司后续的发展。不过可以关注下这种合资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
余一中此前对媒体表示,浙江众成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对银海世纪的投资决策进行审查,另外也没有要求余谈提供相关的授权手续。
针对该事件,相关律师曾对媒体表示,众大包装的设立不受发起人存在问题的影响,其是通过正常程序设立的,因此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