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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副部长于春生空降广西 任自治区纪委书记
2015年3月26日 09:28
来源:凤凰网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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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生(资料图)

【于春生、周新建、邓卫平同志职务调整】中共中央批准,于春生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和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同志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和自治区纪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周新建同志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于春生简历:

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保定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

1979.11-1983.10 解放军38642部队战士、班长

1983.10-1984.01 待业

1984.01-1988.03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书记员(其间:1984.09-1987.06在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1988.03-1991.07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

1991.07-1994.1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科副科长、科长

1994.11-1998.1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贪污贿赂检察科科长、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95.09-1998.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1999.06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处级检察员)

1999.06-2001.1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1.11-2003.0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01-2003.07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07-2007.04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09-2005.01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7.04-2009.10 北京市纪委副书记

2009.10-2012.10 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2.10-2013.04 监察部副部长兼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3.04-2015.03 监察部副部长

2015.03- 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和自治区纪委书记

2012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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