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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户籍制度改革 泉州等地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2015年2月27日 14:24
来源:凤凰网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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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福建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称,福州、平潭、厦门三地将设定相关条件才可落户,并全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则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要求,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厦门市将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意见》规定,居住在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比如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等地,如果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除此以外,《意见》还规定,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据了解,福建省户籍改革意见的出台,是中国政府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落实之举。

此前,中共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规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至此,自1958年开始施行的暂住证制度将作古。

除了福建,青海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西宁召开,并全面安排部署该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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