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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带病”之官为何还能提拔重用
2015年3月25日 14:43
来源:凤凰网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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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小人得势后彼此“党引以为朋”,构建成一个个贪腐山头和利益团体,使整个官场流氓化、黑帮化。在这样的官场中,“带病提拔”才是常态,清廉之士若能得到提拔,倒是新奇事了。

宋代奸臣蔡京像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李之亮,原题为:《李之亮:宋朝为何常常提拔“带病”官员》

宋朝吏治先清后浊

肃贪倡廉是历代最高统治者重中之重的举措,宋朝当然也不例外。太祖赵匡胤开国后,便对贪官大开杀戒。建国第一年(960年)二月,酒坊使左承规、副使田处岩与酿酒匠人合伙盗窃官酒而遭“弃市”(在闹市处死后将犯人曝尸街头);两个月后,商河县令李瑶受赃被判杖死,其上司申文纬因对属官犯赃失察削籍为民;供奉官李继昭盗卖官船,被判处弃市。建隆三年(962年),朝廷颁布了治贪政令:一、鼓励人们揭发以行贿获取官职者,其家奴或邻居亲属检举者可得重赏;二、百官举荐的僚属及地方官,如被荐者涉嫌贪腐,举主将连坐而受到重罚。太宗即位后,肃贪丝毫没有松懈。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泗州录事参军徐璧监管国库时受贿制作假账而遭弃市;侍御史赵承嗣在监察贸易时贪污公款而遭弃市。当年六月,太宗颁布政令: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十月以来官员因贪赃获罪者,遇大赦不得重新叙官。太祖、太宗对贪腐的铁腕惩治,在宋朝前几十年里效果甚佳。

真宗在位时,又从道德层面劝勉官吏树立廉政理念。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十一月,他同时颁布了《文臣七条》和《武臣七条》,强调“清心”和“修身”是廉政之本。仁宗即位后,更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陈师道《后山谈丛》载,仁宗每次私宴,不过十来盒常见熟食。有个官员为讨好皇帝,将一盒二十八枚蛤蜊献给仁宗,仁宗问这些东西值多少钱,官员答道:“每枚一千钱。”仁宗大为不快,说道:“我总告诫尔辈不可奢靡,如今一下筷子就是二十八贯钱,我实在不敢受用。”停下筷子拒食此物。仁宗朝里,大多数士子都以修身、齐家、治国为人生信条,他们常为政事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丢官,但却都是受人尊敬的铮铮君子。那时的士子多以奢侈为耻,对贪渎丑行更是嗤之以鼻。仁宗在位四十二年,后代公论是:“朝未尝无小人,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君臣上下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然而接下来笔锋一转,说:“子孙一矫其所为,驯致于乱”。

“矫其所为”,不单是指亡国破家的宋徽宗,更包括仁宗死后激进变法的王安石。为了推进新法,王安石不惜重用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蔡京等个人品质有问题的官员,大批保守的正直之士被赶出朝廷,祖宗近百年涵育起来的道德底线被冲破。自神宗朝王安石变法肇端,宋朝官员开始明目张胆地涉足贪腐,哲宗朝愈演愈烈,徽宗时期则登峰造极。到了南宋,这种颓风虽有过几次短暂的遏制,终因病入膏肓,最终走向了王朝的彻底灭亡。

奸臣得道的不同路径

古往今来的奸邪之人,脸上没有任何标签,然而这些人为达到获取私利的目的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有时甚至表现得比君子还君子。

一是骗取君子们的信任逐步攫取高位。这样的例证在宋朝很多,蔡京就是其中之一。力主变法的宋神宗驾崩后,其母高太后垂帘听政,很快将闲置十五年的铮臣司马光召回朝廷。司马光上台后,大刀阔斧地废除熙宁新法。大臣们对废除青苗、保甲、保马、均输、手实等损害百姓利益的弊法都很支持,但对个别法令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大臣认为免役法就比变法前实行的差役法有利于民,建议暂时保留。司马光却固执地下令:五天之内,必须废除免役法。为此极大地伤害了他的朋友范纯仁(范仲淹之子)、苏轼等人。时任开封府尹的蔡京瞅准这个表现自我的好机会,奇迹般地在五天之内废除了府界十多个县的免役法。司马光闻知后大声赞许:“如果每个官员都能像蔡京这么坚决地执行政令,还有什么旧法不能革除?”在司马光眼里,狡黠善变的蔡京一下子成了最有政策水平的好官。而蔡京心里很清楚,对付司马光这样的君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为他的错误决策推波助澜,用现在的话说,你想“左”,我比你还“左”。“宁左勿右”的法宝,早在蔡京那时就玩得相当纯熟了。

二是利用特殊关系博取上位。蔡京的儿子蔡攸,本是个连进士都没考中的无赖之徒,就凭着其父官居宰相,便在短短几年里由“御赐进士”爬到了三品高官。南宋后期奸相贾似道则是通过姐姐入宫一步步爬上高位的。《宋史·贾似道传》说他“少落魄,为游博,不事操行”,可见青年时的贾似道已经是个“带病”的人。当小官时,“日纵游诸妓家,至夜即燕游湖上不反”。有一次理宗夜间出行,见西湖上灯火异常,对身边人说:“此必似道也。”命临安知府史岩之告诫他,谁知史岩之却说:“似道虽有少年气习,然其材可大用也。”史岩之所以举荐明显“带病”的贾似道,目的就是想通过讨好贾妃和理宗,使自己的官位再上层楼。

三是通过巴结权臣下属博取高位。这种现象在北宋晚期和南宋时相当普遍,如南宋“三凶”之一的梁成大,当县官时极力巴结宰相史弥远的家奴万昕,万昕曾对梁成大透露史弥远很不喜欢名臣真德秀。梁成大当即表示:“我若能进御史台,肯定能把此事办好。”万昕把梁成大的话转告给了史弥远,没过几年,梁成大真的进了御史台,并立即上章弹奏真德秀。由于攀附上了史弥远,梁成大边升边腐,屡屡“带病提拔”,大肆受贿。他还故意把各地官员送来的贿赂物品摆列在堂庑之下,“宾至则导之使观,欲其效尤也”。

四是直接攀附权臣博取高位。此风大盛于熙宁变法期间,不少投机分子不失时机地投王安石所好,得以在很短时间里火箭式升迁。还有靠巴结宦官得到重用的,北宋末年宰相王黼便是一例。徽宗朝大阉梁师成炙手可热,人称“隐相”。王黼抓住一切机会“父事之”,最终得到了梁师成的欢心。王黼也是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的典型。他掌管应奉局时,“四方水土珍异之物,悉苛取于民,进帝所者不能什一(十分之一),余皆入其家”。掌握了大权后,卖官便成了王黼敛财的另一工具,朱弁《曲洧旧闻》说他“公然受赂卖官,有定价。当时语曰:‘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意思是要升任直秘阁(相当于今厅局级),至少要花三千贯钱,想升任通判(相当于今地市副职),也要拿出五百贯来,否则免谈。我们能想到,这些下级官员买官的钱一定来自贪污受贿,他们用大笔的赃款买官,不就是典型的“带病提拔”吗?

“带病”之官为何还能提拔重用

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提拔新人不仅是朝廷必须之举,而且是必然之势。然而提拔什么样的人走上高位,具体操作起来却大有玄妙。上级官员又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愿意提拔重用“带病”之官呢?

一是由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将“带病”官员提拔到高位。还拿蔡京为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宰相曾布为了得到绝对控制权,与另一位宰相韩忠彦闹得不可开交。韩忠彦想到了贬在定州当知州的蔡京“有手段”,且和曾布有过大仇,便把他调回翰林院担任承旨,希望他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此时的蔡京已多次受到大臣们的弹劾,恶行昭彰,没人不知道他是个“病得不轻”的坏人,韩忠彦这一招可谓引狼入室。结果没过几个月,曾布和韩忠彦两败俱伤,蔡京坐收渔翁之利,很快拿掉韩忠彦取而代之。

二是帝王失之懦弱或自身荒淫,给了权臣提拔“带病”官员以可乘之机。如果帝王本身并不具备管理国家的能力,又贪图享乐,权臣很容易乘机弄权架空帝王,形成事实上的“大总管”。宋徽宗荒淫无度不恤国事几乎无人不知,这样的帝王在位,形成奸臣当道的格局几乎是必然。蔡京深知徽宗喜好园林,于是极力促成“花石纲(运送奇花异石的船队)”和艮岳(北宋末著名宫苑)的修建,并置应奉局于苏州。为了迎合徽宗的癖好,蔡京屡屡动用国库银两,每次都是几十、几百万地支取。而这些银两,大都进了蔡京自己的腰包。艮岳建成后,主持花石纲的苏州人朱勔“擢至防御使,东南部刺史、郡守多出其门”,也就是说朱勔升职后,又提拔亲信担任东南地区的刺史、郡守等地方官。与其说朱勔是被蔡京“带病提拔”的赃官,毋宁说是与蔡京狼狈为奸。

三是同恶相济的塌方式腐败。欧阳修在《朋党论》里说:“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在欧阳修看来,人有两类,一类是以利天下为己任的君子,一类是以满足私欲为目的的小人。“官”这个群体的主流究竟是君子居多还是小人居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义忠信和腐败贪残。北宋神宗朝之前的近百年虽然也有贪官,毕竟是个别现象,将这几个贪官“弃市”也就罢了。如果是小人掌握了大权,势必造成满朝文武同恶相济,形成全方位劣币淘汰良币的局面。小人得势后彼此“党引以为朋”,构建成一个个贪腐山头和利益团体,使整个官场流氓化、黑帮化。在这样的官场中,“带病提拔”才是常态,清廉之士若能得到提拔,倒是新奇事了。还以巨贪朱勔为例,在他主持花石纲期间,“徐铸、应安道、王仲闳(都是东南地区的地方官)等济其恶,竭县官经常以为奉。所贡物,豪夺渔取于民,毛发不少偿”。在这种情况下,所在地方官要么为虎作伥,要么遭罢免而淘汰出局,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一旦坏人掌了重权,按照与朝廷正常秩序完全相反的游戏规则操纵属下,朝廷想整治都无从下手了。这种地毯式、塌方式腐败不仅涉及到各层官员,甚至连胥吏走卒都有了趁机大捞一把的机会。《宋史·朱勔传》说,在运送花石的过程中,“篙工、柁师倚势贪横,陵轹州县,道路相视以目”。这些连“小官”都称不上的人居然也能贪污横行,根本原因是他们上面有保护伞。

从以上史实不难看出,官员腐败与否,关键还是帝王如何,倘若为帝王者自身奢靡不恤国事,甚至不惜养虎成患,竭天下之财力满足无尽的私欲,官员的腐败便有了根基,不论是塌方式腐败还是官员带病提拔,都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此外,忽视道德培养,搞单纯的经济至上,客观上形成“人人向钱看”的享乐倾向,也是诱发层层腐败的重要因素。

(作者为江苏盐城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长篇历史小说《赵宋王朝》作者)

【参考文献】

①(元)脱脱等撰:《宋史》, 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②(宋)朱弁:《曲洧旧闻》,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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