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过了一会儿,有人大叫一声“停下”,我俩被揭去了黑纱——天呀,我俩被“绑匪”架回了区公所大礼堂!
本文来源:枫网,作者:颜允友,原题为:《知青忆谈恋爱正散步被一伙人蒙面“绑架”》
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在湖南浏阳县达浒区公所工作。1954年冬,我组织青年突击队去金坑村扑灭森林大火时,认识了一位叫刘光楣的小姑娘,谈起了恋爱。第二年6月的一天,我让光楣到区公所来,对她说:“我俩的结婚申请批下来了,今天就把手续办了吧!”我们顺利地领到了那张“法律纸”,并商量好在国庆或春节举行婚礼。
当天晚饭后,我俩去河边散步。突然,一群青年男女冲上来用黑纱蒙住我俩的眼睛,不由分说,架着便走。难道遇上了绑匪?我大声喊:“救命呀,救命呀!”这时却听到有人噗噗笑了起来,声音有些熟悉。过了一会儿,有人大叫一声“停下”,我俩被揭去了黑纱——天呀,我俩被“绑匪”架回了区公所大礼堂!
一挂鞭炮响了起来,单位和附近居民上百人站在门前热烈地欢呼、鼓掌。礼堂门口张贴着一副喜联:“行民主礼,结自由婚。”两位女同事走上前为我和光楣戴上“新郎”、“新娘”的红花,武装部长李继芳宣布结婚典礼开始,区长饶贻训证婚并宣读结婚证书。崔汝泰书记致辞说:“颜允友同志救火有功,还在救火中认识了一位漂亮的姑娘,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婚礼结束,我俩被推进洞房后,我简直惊呆了:这是自己的房间吗?雪白的蚊帐,花团锦簇的被子……以前的那些破旧一件也不见了!
第二天我们才知道,原来,这都是区长的安排:被子是借来的,蚊帐、枕头和枕巾是本单位、达浒区供销社、达浒粮站的同志合伙送的。3天后,全县就要撤区并乡,这是区公所最后一次“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