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并在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且资金在5000元以上(申购上限不包含在5000元内)。
2. 以T日为准,在交易时间段(上午9:00至下午16:00),通过证券公司网络平台申报买入新股代码(具体申报方式需参照证券公司操作程序)。T+2日可查询资金账号是否有款被冻结。
3. 确认中签后,在交易时间段(上午9:00至下午16:00),将新股申购款通过证券公司网络平台或相关银行资金渠道划入资金账户,一般委托证券公司划款,因与证券公司开户时已签订了协议,故划款券商不用再另行申报,系统自动清算。
1. 正确输入买卖指令:申购新股时,应按“买入”菜单项操作,不能以卖出或撤单委托的方式进行。在填写委托价格时,应将市价填写在“最高”一栏内,以表示按市场即时价格成交。
2. T+1日查询资金账号是否被冻结:投资者应在T+1日通过证券营业部柜台或电话委托查询其资金账号是否被冻结,如被冻结则表示已申购成功。
3. T+3日后卖出股票支付新股款项:投资者在T+3日后卖出股票时,应将所得款项及时支付给所属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用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的划转。
4. 新股上市前可委托券商查询中签情况:在相关新股即将上市前一、两天,投资者可以委托券商查询其新股中签情况。
5. 券商资询电话: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所属证券营业部的资询电话进行咨询。
6. 注意事项:采用“资金归集”方式的投资者请注意,因资金归集方式的特殊性及中国结算对帐单延迟一天提供的因素影响,故投资者查询帐户余额时应以T-1日的账户余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