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创业板交易规则如下:
1. 交易时间:创业板的交易时间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一致,即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 交易单位:创业板的交易单位为“股”,买入数量必须是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则没有数量限制。
3. 价格限制:创业板的涨跌停板幅度为20%,即如果某股票昨日收盘价为10元,则今日的涨停价为12元,跌停价为8元。
4. 竞价方式:创业板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连续竞价时间为9:30-11:30、13:00-14:57。
5. 交易费用: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费用,具体费率请参考上交所公布的收费标准。
6. 其他规则:创业板股票的交易遵循“T+1”原则,即买入的股票需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创业板市场还实行退市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上市公司进行退市处理。
新股发行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创业板。新股在线作为专业的财经媒体,将为您深入解析创业板交易规则,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这一市场。
创业板股票的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买卖指令,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在连续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随时申报买卖指令,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对于买入创业板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也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创业板的大宗交易规则与主板市场类似。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进行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15:30。
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对于存量公司,其日涨跌幅限制也将同步扩至20%。
创业板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当盘中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将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1. 盘后定价交易:创业板新增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
2. 价格笼子:在连续竞价期间,规定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这一规定被称为“价格笼子”,旨在防止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
3. 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创业板设置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
4. 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调整:创业板对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进行了调整,包括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并取消其他异动指标,同时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监管效率。
5. 两融交易机制优化:创业板优化了两融交易机制,允许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这将有助于提高市场的融资功能和风险管理能力。
6. 股票特殊标识:对于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创业板新增特殊标识,以便投资者更好地识别和了解相关企业的特点和风险。同时,为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以提示投资者关注新股的投资风险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