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由主承销商包销剩余A股股票。
(三)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56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240万股。本次发行原股东将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A股发行数量2,560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3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2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五)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募集资金
根据10.04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56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5,70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73万元。
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7月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6年7月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7月8日(T+1)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2016年6月6日周一 |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
2016年6月7日周二 | 网下投资者向长江保荐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
2016年6月8日周三 | 初步询价起始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
2016年6月13日周一 |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
2016年6月15日周三 | 刊登《初步发行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
2016年6月22日周三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
2016年6月29日周三 |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
T-2日2016年7月5日周二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2016年7月6日周三 | 刊登《发行公告》网上路演日 |
T日2016年7月7日 | 周四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配号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
T+1日2016年7月8日周五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
T+2日2016年7月11日周一 |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
T+3日2016年7月12日周二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T+4日2016年7月13日周三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如遇中止发行情况发生,主承销商将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需于2016年7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波重科(300517)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建设周期 |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 |
1 |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15,727.00 | 12,636.00 | 1.5年 | 湖北省发改委B201642011533111001 |
2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83.80 | 2,237.00 | 1年 | 湖北省发改委B201642011533111002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900.00 | 7,900.00 | - | - |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公司前身为海波工程,于2004年1月更名为海波安装。公司系由海波安装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27日,海波工程由张海波和王业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武昌分所对海波工程股东出资行为进行了审验,并于1994年1月20日出具了《私营企业(个体)申请验资报告表》。1994年1月27日,海波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取得了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9月5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海波安装以截至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4,045,645.03元为折股依据,整体变更设立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的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65,000,000股,剩余净资产29,045,645.03元计入资本公积。2009年9月28日,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09)049号《验资报告》。2009年9月30日,公司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1060000181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的桥梁钢结构工程业务包括桥梁钢结构的工艺设计、钢梁制作、节段运输、桥位安装、桥梁钢结构维护等桥梁钢结构工程的完整业务类型。
公司产品主要用作公路、铁路、市政高架等钢结构桥梁的主体结构。
◎股东研究:
海波重科(300517)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购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海波 | 5,337.00 | 82.11% |
2 | 张丽 | 200.00 | 3.08% |
3 | 张学军 | 200.00 | 3.08% |
4 | 优欧弼 | 200.00 | 3.08% |
5 | 科华银赛 | 150.00 | 2.31% |
6 | 友安投资 | 120.00 | 1.85% |
7 | 硅谷天堂 | 100.00 | 1.54% |
8 | 丁建珍 | 48.00 | 0.74% |
9 | 华工创投 | 30.00 | 0.46% |
10 | 胡远健 | 30.00 | 0.46% |
11 | 许万新 | 20.00 | 0.31% |
12 | 刘建军 | 15.00 | 0.23% |
13 | 何海燕 | 15.00 | 0.23% |
14 | 刘乾俊 | 15.00 | 0.23% |
15 | 聂应武 | 10.00 | 0.15% |
16 | 刘珂 | 10.00 | 0.15% |
合计 | 6,500.00 | 100.00% |
◎海波重科(300517)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报告期日期 | 16-03-31 | 15-12-31 | 15-03-31 | 14-12-31 |
每股指标 | ||||
每股收益-基本(元) | 0.0800 | 0.5900 | 0.0700 | 0.5000 |
每股收益-稀释(元) | 0.0800 | 0.5900 | 0.0700 | 0.5000 |
每股净资产(元) | 4.2707 | 4.1900 | -- | 3.600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288 | 0.9720 | -- | 0.5019 |
净资产收益率(%) | 1.79 | 15.15 | 2.00 | 14.86 |
总资产净利率(%) | 0.80 | 6.34 | 1.61 | 5.60 |
销售毛利率(%) | 25.43 | 26.13 | 30.60 | 25.10 |
销售净利率(%) | 9.08 | 12.05 | 12.25 | 9.50 |
资产负债率(%) | 54.75 | 56.30 | -- | 59.99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 31.51 | 20.05 | -- | 5.46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 4.53 | 18.25 | -- | 6.92 |
【新股IPO打新攻略】
1、打新需要啥?
市值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2、打哪一只好?
纳尼?小白才问这个问题,新规则下,而且是一天一只,当然是:统统都打、统统都打、统统都打!
3、什么样的新股涨更多?
数据说,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一年共计220只新股发行,其中沪市主板89只,中小板45只,创业板86只。从上市后,股价表现来看,创业板个股表现最佳,不同时期的收益率均超过主板和中小板。
4、怎样看自己可以申购多少?
你的行情软件会提示。(勤快的人看这里:具体算法和原来一样,深交所需非限售股1万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以多一个号。上交所需非限售股1万元以上,每1万元市值可以多一个号,上交所的好消息是,多个账户的市值可以合并计算。限售A股、退市股票、B股、债券、基金等产品不计算市值。冻结、质押、 董监高持股限制、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停牌或暂停上市股票均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5、有多个账户的怎么办?
有多个账户的(比如到处开户的),只能选一个账户申购,否则除第一次申报外的账户无效。
6、能否委托券商代为申购?
只能自己申购,不能全权委托给券商代为操作。
7、最晚啥时候缴款?
T日申购,确认中签后,在T+2日按券商和你约定的时间内缴款,但最迟不晚于24点,否则视为放弃。
8、发现自己中了签,T+2日再卖出股票的钱可以用来缴款吗?
深交所可以,但具体看各自券商和你怎样约定。上交所未提及这点,估计也要看券商和你之间的约定。
9、中了多只新股,资金不足怎么办?
券商会和你签相应协议,协议按照你约定的程序办。但别伤心,继续往下看。
10、中签后不缴款怎么办?
中签后不全额缴款,视为放弃。但沪深交所都可以选择部分申购,比如中了500股,可以申购499股,中了1000股,可以申购999股。但如果不缴款或不全额缴款12个月内出现3次,要被拉黑6个月,禁止打新,期满后自动复活。
11、能否同时参与网下认购和网上申购?
不能,参与了网下认购的,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打新常见八大操作失误汇总】
失误一:不了解取消预缴款后的打新新规
取消预缴款打新,这是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投资者来说,新规下打新其实就是“货到付款”,而非之前的先缴款冻结资金,投资者只需坐等中签结果。
现行的操作是: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
失误二:没有给所在券商或营业部留下准确联系方式
随着网络交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与券商和营业部联系疏远,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变更后也没能及时到券商或营业部进行更新,导致很多券商或营业部的通信服务送达不到投资者手中。
这就需要投资者主动电话或亲自去所在券商或营业部对自己的信息进行更新,才能享受券商应有的服务。
失误三:误以为中签了就完事大吉
年前7只新股,大部分中签而弃购的网上投资者都是因未按时缴款导致,而很多投资者缘于对T+2日缴款的规则并不了解,以为中签了就万事大吉,只需坐等卖出股票。殊不知新规下,中签后还得缴款,没缴款就是无效申购,无效申购不仅拿不到新股,还会被纳入黑名单。
失误四:不知T+2要按时缴款
也有部分投资者是忘记了缴款时间,当然也有部分投资者以为自己账户资金足够。
根据新规,在公布中签结果后,投资者需要在T+2日下午4点前准备中签后所需的足够款项,如果账户中的申购款不够,账户则会自动扣除最大量(最小值为1股),剩余的中签股则同样视为投资者弃股,纳入无效申购,投资者照样会被纳入黑名单。
失误五:不了解中签公布日期
不管券商有无告知服务,投资者都要养成查询习惯。
第一步是搞懂如何查询申购配号:在你申购时,系统生成的系统流水账号,可以再网上交易记录里查询。
例如:你的申购配好为888888-888890。公布的中签号码为后三位888,后四位8686等等,而你的号码后三位数与公布的中签号码后三位数相同都是888,这样你便中签1000股或者500股。(值得注意的是,沪市一个号是1000股,深市是500股。)
第二步是中签后如何缴款?T+1日晚间就能查到中签结果,T+2日也可再次查询,确保下午4点前申购资金全部到位。
失误六:贪图低佣丧失券商告知服务
在互联网时代,部分券商打出了万二或万分之二点五,甚至私下更低的佣金争夺战,而这些拼佣金的券商,对资金规模不大的投资者有时仅仅提供简单的交易通道服务,基本的短信、电话等告知服务是不提供的。
如此,投资者在打新中签后,如果自己更好也不懂或忘记去查询,那中签后可能就自动成为弃购,变成无效申购了。这就要求享受这些低佣的投资者,赶紧到所在营业部去确认,有无中签短信通知服务。
失误七:不知当天卖老股款可缴纳中签款
据了解,有投资者中签后知道T+2要缴款,但苦于真的没现金按时缴款。殊不知,T+2日当天还可以卖老股缴纳打新中签款。
失误八:同名账户可多次申购同一新股
根据新规,同一投资者名下的证券账户,哪怕分布于不同证券公司,但在申购同一只新股时,只能申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