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以
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标的资产属于新能源制造行业,预计价值人民币 7 亿元至11 亿元。 目前该事项正在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中介机构。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爱康科技,证券代码: 002610) 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在 10个交易日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或相关事项经论证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则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在停牌期间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