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日、6月3日停牌2天。
公司已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6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