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23日、2016年4月3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还在继续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已调整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