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王子新材,证券代码:002735)自2016年4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06-007),并于2016年4月1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披露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某主营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企业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王子新材,证券代码:002735)自2016年4月1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自停牌以来,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