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4月12日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吹风会上表示,营业税原来绝大部分为地方收入,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享,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增值税的中央地方分配比例需要调整。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中央地方划分过渡办法。
史耀斌进一步指出,过渡办法总体的原则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处于稳定的分配结构上,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结合的框架,继续有足够稳定的财政收入,来保证政府各项事业运行下去,包括民生,经济发展。增值税分配比例肯定要调整,会保持中央地方分配框架基本稳定、总量上原则不变。改革方向为“存量不变,只变增量”。
此前,据《华夏时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的消息的显示,为了防止营改增后,地方财政出现较大空洞,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正在加快速度,目前已经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由75∶25,变为50∶50。
4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也报道称,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营改增”之后,1月份财政部曾就中央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征求地方意见,过渡方案遵循“保存量、动增量”的原则,保证地方既有利益格局。
此次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正式证实了此前报道的营改增后央地收入划分过度办法原则,即存量不动,只动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