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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存款保险条例5月起实施 最高偿付50万元人民币
2015年4月1日 09:37
来源:凤凰网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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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昨日宣布,将从5月1日起实施存款保险条例,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11万新元),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据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7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路透社报道,《中国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可说是为已行至“最后一公里”的中国利率市场化保驾护航。

外国银行存款不纳入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做出回答时说,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08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制定条例,目的是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他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存款,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但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不纳入存款保险。

负责人也说,条例规定的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根据中国的存款规模、结构等因素,并考虑中国居民储蓄意愿较强、储蓄存款承担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实际情况,经反复测算后提出的。这一数字约为2013年中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同时,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将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后适时调整。

昨日较早时,路透社的报道称,消息人士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中国今年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稳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中国银行体系的信心。

条例规定的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约为2013年中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同时,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将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后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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