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渠道和融资渠道将双向打开。”就保险公司发行和投资优先股,一名保险资管业内人士如是评论。
10月17日,保监会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保监会表示,这是为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领域,优化资产配置结构,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而在不久前,保监会刚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发行优先股补充成本,还可以投资优先股拓展投资渠道。
《通知》中明确了优先股的资产分类,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发行方对优先股权益融资工具或者债务融资工具的分类,分别确认为权益类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充分反映当前拟发行优先股的权益属性。
同时,《通知》还强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做法,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优先股,应当具有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长期信用等级,并逐步建立企业和行业内部的优先股信用评估机制。
“事实上,对于优先股保险公司的态度一直偏向于谨慎。”上述人士进一步分析,“其中除了股息率的问题外,还有回收权和分红等问题值得考虑。”另一名分析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投资,显然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意愿要强烈些。”
目前保险公司外在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三个:资本注入、发行股票、发行次级债。而保险公司对资本的渴求主要缘于负债增长太快。有数据统计显示,从2004年初至2013年底10年间保险行业总资产增长9.15倍,年复合增长率24.8%。
虽然优先股在收益分配上类似于债权,但是由于优先股在赎回前具有股权性质,因此发行优先股能够解决保险公司短期对资本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嵌入赎回权的优先股更适合保险公司负债的特征,尤其更适合寿险公司。
近日有消息称,平安集团有意愿先行先试,参与优先股的发行和投资。不过,另据多位记者采访到的业内人士表示:“还是先持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