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她常可以在选择丈夫时自作主张,因为婚姻只不过是一件世俗的事情,并不会影响社会的根本结构。但是,在父权制度下,她是父亲的财产,父亲根据自己的意愿把她嫁出去。后来在附属于丈夫的家庭时,她不过是丈夫的一份动产,是她新加入的那个氏族的一份动产。
只要家庭和私有世袭财产仍无可争辩地是社会的基础,女人就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女性权益,既有外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也有内在感觉上的不平等
不少女性认为,男女大体上是平等的,但在某些不太重要的方面,略有不平等的感觉。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在谈论“中国女性地位的问题”时指出。“我在工作中没觉得男女有什么区别,主要看自己的能力。只是在调动工作时能觉出来男的容易女的难。”
一位离婚女性说:“过去我没觉得有不平等,尤其我们单位女同志多,所以没觉出来。可离婚以后,别人都同情我,好像一个女的没有个男的就不行似的。现在谁一跟我提这个我就反感。我的婚姻失败就是因为我太依赖男的了。别人的同情在我看来就是不平等。”
不少知识女性并没感觉到外在形式上的不平等,但还是能感到有一种心理层面的、微妙的不平等:“从知识女性角度看,社会平等对我们来说不是很大的问题。从发挥自己的才干、创造自己的生活天地上,没感到来自男性的压抑。但是在观念层次上对女性的歧视还是存在的,尤其在学术界。学术界的男性中心比其他任何一界都顽固和明显。
李银河时常感到,对于那些从女性出发的观点,男性会嗤之以鼻,好像不屑与你争似的。女性总是不自觉地更重视人和感情,因此常常会有被攻击被伤害的感觉。社会逻辑的男性化在学术观念上是根深蒂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