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作为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遴选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今年上半年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并着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下半年有望正式启动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混合所有制试点改革也将以“市场化”为主线,不设立时间表,成熟后再推进。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务用车制度、电力体制、国有林场林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等改革在抓紧推进。
据报道,在分类基础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将进一步放宽,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垄断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民航、军工等将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
股权多元化将率先从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展开,民资除了直接“参股”国有企业外,以往“门槛”比较高的大型国有项目也有望向非国有资本逐步放开。
早在3月份,国务院就 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研究提出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据了解,国务院先后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发布了12份文件,形成了一套全面涵盖国企改革多个层面的文件系统。
“市场化无疑是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原则,这也意味着要真正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而不是拉郎配。”李锦说。他同时提醒,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会涉及很多产权流转,由于缺乏有效的对国有资产整体性的评估和透明公开化的流程规范,国有资产容易被低估,造成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的组建是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如何保证资本可以获得股权公平合理的占比,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本收益减少甚至亏损,也需要关注。
相关人士推测,最先发布的配套政策,有可能是《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据媒体报道,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有关部门审批。